拥有百万粉丝的反串网红“罗大美”被害案迎来新进展,该案将于7月29日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次开庭。罗大美的妹妹表示,此次开庭他们将提供新的证人证言。当初将她哥哥引诱出来的杨某曾在一次聚餐时无意中透露了她哥哥被绑架遇害的过程牛金财富,而当时家属尚未报案。
罗大美本名尚某锋,殁年30岁。检方查明,被告人余某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得知其是一名网红,遂产生抢劫、勒索钱财的想法。余某生与沙某姣、杨某多次商议实施抢劫勒索。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的指使,杨某将尚某锋诱骗至南阳市一小区内余某生的租住房内。余某生控制尚某锋后,伙同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将其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并多次对其进行恐吓,胁迫其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转账。7月7日凌晨牛金财富,在向尚某锋索要二百余万元后,余某生将其杀害并掩埋尸体。经鉴定,尚某锋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某生、沙某姣、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2月28日,罗大美被绑架遇害案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亲属介绍,庭上三名被告人均有翻供。余某生否认了和沙某姣的关系,也否认了此前供述的勒颈、对罗大美尸体进行割刺等细节。余某生辩称,罗大美向其转账200多万元的行为出于“自愿”,不是抢劫,而是自愿赠与。沙某姣辩称,其策划、胁迫抢劫罗大美等行为是因为受到余某生的胁迫,而另一被告人杨某也推翻此前供述,称其不知道余某生通过他约罗大美出来是为了“抢劫”。该案当庭并未宣判。
罗大美的妹妹尚女士表示,此次开庭将就杨某和沙某姣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展开质证。有关部门已对被告杨某和沙某姣的四部手机进行信息数据恢复,相比第一次开庭,恢复了很多内容。一审开庭后牛金财富,有人主动联系她并提供了一些证据线索。事发后的当年七月份,在家属报案之前,杨某和他的朋友在一次聚餐时借着酒劲说了一些罗大美被绑架遇害的过程,而在场的人当时还以为他在胡言乱语。这能充分说明杨某声称自己将人带到余某生住处后什么都不知道的说法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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